32批次食品不合格!重庆发布2021年第49号通报,涉及风干肉干、威化饼干、白酒等

  食品伙伴网讯 9月14日,重庆市市监局发布2021年第49号通报,检出32批次不合格食品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抖客网,分别为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两路农贸市场一层66号摊位)雷忠勇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足区腩潮鲜火锅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双庆路福城中央二期旁双福农贸市场(一楼)102号张义华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渡口区山区农夫老火锅店销售的活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梁平区博源百货商行销售的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双庆路福城中央二期旁双福农贸市场(一楼)10号陈世伦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金圣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酉阳华章分公司销售的油麦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腐霉利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通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豇豆中克百威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摄入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昏、乏力、多汗、呕吐、视力模糊等症状。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鱼类疾病治疗中超量使用或没有加强用药控制所致。

 

  磺胺类药物是应用最早的一类人工合成抗菌药,具有抗菌广、性质稳定、较为安全的特点,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在养殖业中应用广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的磺胺类药物(总量)≤100μg/kg,磺胺类药物(总量)在产蛋家禽中禁用(禽蛋中不得检出)。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食物,会造成人体过敏反应、泌尿系统损害、血液系统反应。


  7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忠县官坝场清雨玲烟酒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厨爽麻油调味品厂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州区百安坝不过岗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万州区陈家坝不过岗白酒坊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梁平区何妹冻品经营部销售的散装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酉阳县小师傅包子馆销售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川区雷泽贤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川区雷泽贤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山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金圣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酉阳华章分公司销售的木瓜丝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且能延长食品的储存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使用乙基麦芽酚。过量食用乙基麦芽酚会对肝脏有影响,还可能会导致头痛、恶心、呕吐等。

 

  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允许其使用于部分食品,但不允许用于白酒产品中。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改善白酒的口感违规添加,也可能是外购的原酒或调味酒带入,还有可能是企业在生产配制酒过程中造成交叉污染。

 

  铝主要是在制作粉条、粉丝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制作粉条、粉丝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通告(2015年第1号)》规定,粉条、粉丝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200mg/kg。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发酵面制品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改善产品口感、降低成本而超范围使用。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脱水马铃薯除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所致。

 

  4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原标题:【32批次食品不合格!重庆发布2021年第49号通报,涉及风干肉干、威化饼干、白酒等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9月14日,重庆市市监局发布2021年第49号通报,检出32批次不合格食品。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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